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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交流評價制度
1、學校要定期請專家、名師與本校教師進行面對面的交流,從中掌握最新的教學動態(tài)。
2、教導處每學期至少要組織全體教師進行兩次信息交換,探究教學問題。
3、學年組長要經(jīng)常與同學年組的教師交流教學情況,并組織教師進行自我反思、自我評價、相互評價。
4、教師之間要善于提出教學問題,表達自己的看法,經(jīng)驗共享。
5、學校要定期檢查評價工作,認真總結,記入教師檔案,作為評優(yōu)、晉級、定職稱的一項考核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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